Re: 行人非斑马线过马路,靠近路口,司机犯困,没看见,撞身亡
这个行人逼停了两辆车,到第三个车道出了意外。如果这都定义为司机疏于观察,那司机开车时刻都得跟个雷达似的扫个不停才行了。
感觉目前的判罚已经偏向行人了。在三个车道都有车的马路上都敢横穿,可以定义为危险行路罪了吧?
发自「今日水木 on Mi 10」
【 在 solair 的大作中提到: 】
: 责任认定为同等责任
: 行人是在大路口往前走了几十米吧,横穿马路,左面两个车道的车过去了,最右面车道司机犯困,说是没看到,他说速度有六十多,直接撞过去,人死了。后面测速报告只有行车记录仪的,算法是10米的距离估的,说是小于48公里。当时限速应该是50,但是一路都有减速慢行标志,已经很接近
: ..................
首先对行人已经不在了表示同情。
但这件事,就是一个路口司机绿灯,行人闯红灯的事故,正常来说司机次责行人主责,不知道是不是事发北京,北京一直这么判。楼主这事故对双方等责任已经够可以了。就算你很想证明司机超速,谁主张谁举证,目前如果只有行车记录仪的话,你很难翻案。
退一步说,就算超速了,司机也不可能是主责,你想找司机犯困的原因,这是很不严谨的说法,犯困就是一个形容人的主观状态,如何客观鉴定?说实话,就算他那一瞬间睡着了,没超速过路口,因为你根本没法鉴定,也只能说司机“绿灯通过十字路口未尽到减速观察的义务”。综合LZ的描述看这个事故,行人闯红灯才是事故的主因,对等责任对逝者已经是很好的结果了。
【 在 solair 的大作中提到: 】
: 司机犯困算不算玩忽职守呀?
: 要是他不犯困,不至于一下把人撞死了呀?
: 行人是不对,可是也没有严重到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呀
: ...................
谢谢楼上多位的热心回复
主要是人去世了,家属心里很难不怪那个司机不踩刹车,如果踩了刹车,撞残了我们也愿意
照顾
但是直接就撞死了,最后的话都没有留下来,
心里非常惋惜
没给机会好好陪伴逝去的亲人了,太遗憾了
那个司机连道歉都没说
【 在 fakeplastic (fakeplastic) 的大作中提到: 】
: 首先对行人已经不在了表示同情。
: 但这件事,就是一个路口司机绿灯,行人闯红灯的事故,正常来说司机次责行人主责,不知道是不是事发北京,北京一直这么判。楼主这事故对双方等责任已经够可以了。就算你很想证明司机超速,谁主张谁举证,目前如果只有行车记录仪的话,你很难翻案。
: 退一步说,就算超速了,司机也不可能是主责,你想找司机犯困的原因,这是很不严谨的说法,犯困就是一个形容人的主观状态,如何客观鉴定?说实话,就算他那一瞬间睡着了,没超速过路口,因为你根本没法鉴定,也只能说司机“绿灯通过十字路口未尽到减速观察的义务”。综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