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啊!
真是没猪队友。
能否出台个政策,专门规定教育部某些人不能脑残?当然,我知道领导们情商和智商都没话说,但这个政策好像也无可厚非吧。将心比心,如果真的这样,教育部领导们和老师们应该感同身受。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但非要把个别的事情扩大化,制定成政策,确实有点过了!老师都是圣人当然好,但如果都以圣人标准来约束普通老师,我不知道圣人是否会增加,但可以肯定,小人和伪君子必定盛行。
任何事,要接地气!中国有自己的国情和历史以及文化背景,实事求是的认知教育实情,对于某些所谓的“十不准”来的更为重要。
实际上,“十不准”什么时候准过吗?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矩都在发挥作用吧。如今这么一折腾,给人的感觉是,一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二是老师都是不好的。
从管理方法上看,中国这么大,教育部应该把握大方向,比如培养什么样的人,怎么培养人,以及怎么做好教育事业,留一点空间给下面的学校,留点尊严给老师,这样不好吗?!
【 在 Ceder 的大作中提到: 】
: 11月11日,教育部网站发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
: 针对当前导学关系、师德师风等方面出现的典型问题,明确了导师指导行为“十不得”,为导师指导行为划定底线。
: 准则规定:研究生导师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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