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电信影响其实还是挺大的。
其一、电信是央企,大量诉讼他们是吃不消的,会被问直接责的,现在是类似诉讼太少,用户都懒得折腾,他们才有恃无恐。
其二、律师费都判对方承担了,其实判断挺重的,合同纠纷律师费一般是不会支持的,若采用此判决起码用户没有损失。
【 在 week4end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判的对电信没有惩罚啊,就是责令恢复手机号的正常使用,立案50和律师费他们出了,难怪他们不怕被告
对电信影响其实还是挺大的。
其一、电信是央企,大量诉讼他们是吃不消的,会被问直接责的,现在是类似诉讼太少,用户都懒得折腾,他们才有恃无恐。
其二、律师费都判对方承担了,其实判断挺重的,合同纠纷律师费一般是不会支持的,若采用此判决起码用户没有损失。
【 在 week4end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判的对电信没有惩罚啊,就是责令恢复手机号的正常使用,立案50和律师费他们出了,难怪他们不怕被告
同样的问题,多次投诉
1、投诉12345,
2、工信部
3、消费者协会
刚开始态度非常强硬,说是根据公安部的通知,要求其指出具体什么时候违反哪条规定,说不出来,就是让我签承诺。
后来又说我去过高风险诈骗地区,一年都没有出过北京,怎么就去过高风险诈骗去了,要求对方提供去过的证据,提供拜访位置寄存器的记录,对方又说没有什么记录。
反正就是客服及其变态,每次说不了几句就是要签承诺书,签保证要不他们也解决不了,还威胁找到哪里都一样,都是他们来处理,说不了两分钟就客服就给你挂了。
后来工信部投诉时上传了以下判例,接电话时开骂同时告知对方同步录音,最后才给解决。
【 在 hccc 的大作中提到: 】
: 尊敬的用户您好,您当前使用的号码存在被网络诈骗风险,根据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要求,因您还未进行,或未通过二次实人认证,该号码已被暂停部分功能,请您不要着急,为保证您和家人保持联系,您目前仍可接收电话短信,如需复开功能,您可按以下提示进行选择,个人用户请按一,单位用户请按二,如需重听,请按星号键。
: 扔旧手机里半个月而已。
解封不是重点,是其其签署承诺书,下次有他们认为的诈骗嫌疑都直接给你停机,而且是永久停机,例如拨打号码接通直接挂断(也许是对方操作失误)
其实再次进行实名认证我觉得没什么,但签署承诺书认错凭啥呢,有没有做错,违约的是电信,应该电信签署承诺说保持不再出现类似情形。
【 在 superbear 的大作中提到: 】
: 确实很无耻
: 但好在那个app解封很容易,而且我咨询了,ifree在封号期间不扣费
电信这是单方面违约
附网上某判例
林某娟、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2021)闽0203民初23606号民事判决书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恢复登记在原告林某娟名下手机号码为181××××****的通信功能(包括但不限于通话、短信息等功能);
二、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林某娟赔偿损失8000元;
刚看了下北京电信的3元卡,果然同被停机了。打电信客服还非常强硬,说投诉到工信部也不好用,基本没打过电话怎么就被判断为诈骗卡,还得签订承诺书。
请问北京电信不签承诺有什么办法能恢复吗,
无语,没影响人家怎么知道你在家跑步?
发自「今日水木 on HMA-AL00」
【 在 sataMXH 的大作中提到: 】
: 放垫子了,竟然还上来,真是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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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三百一十一条 【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高楼金第小区大把车位,一进门即可,2元一小时,上次是只收现金。估计是保安自己留下来。
发自「今日水木 on HMA-AL00」
【 在 chzhang7901 的大作中提到: 】
: 停过郎辛庄,但是有7站,有点远
有些临期产品让你觉得价格便宜,其他可以说是拼多多水平的货吧,正品但是都是小破牌子,成本巨低的那种。
发自「今日水木 on HMA-AL00」
【 在 newssmth 的大作中提到: 】
: 感觉便宜得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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